IEA相關官員日前表示[便攜式動平衡測量儀]能源治理亟需中國參與
經濟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如何解決能源匱乏這個難題,世界上至今還有十六億人口缺乏基本的能源使用。與此同時,氣候變化、低碳發展、糧食安全,甚至水資源問題都和能源短缺環環相扣,而上述問題的發展與惡化,又與能源治理的缺失息息相關。
能源機構(IEA)是能源治理的重要機構之一,它成立于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是當時的石油消費國為了應對歐佩克國家的石油危機和阿拉伯出口國的石油禁運而成立的。多年來,能源機構成功地建立一種能控制和監督各國石油產量的體系,有效避免了石油危機的再次發生。IEA擁有能的專家團隊,是世界能源資料的主要來源,在氣候變化治理過程起到關鍵性的作用。然而時移世易,隨著經濟格局的改變、新興發展中大國的崛起,以及氣候變化的實施困境等,目前的能源機構亟需提升性、代表性和協調能力。
當前的能源機構已經缺乏代表性,IEA隸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框架,目前僅僅有34個成員國。由于IEA成員國必須首先是OECD的成員,因此這從很大程度上限制了IEA成為能源機構,也削弱了其代表性和性。
面對當前氣候變化、環境危機和能源安全的多重相互關聯的挑戰,IEA職能也有待擴展。IEA的成立是西方發達的能源消費國對20世紀70年代初世界石油危機的反應,其zui初的職能是在石油供應緊急時期協調成員國政策。隨著后IEA強調能源供給來源的多樣化,致力于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共同加強能源需求管理、維護世界能源市場的穩定等,目前IEA的職能亟需要擴展到實現能源安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三方面健康平衡發展領域。由于IEA在新能源領域力不從心,歐盟已帶頭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署(IRENA)以期*這個職能真空。但IRENA當前的影響力還遠遠不及IEA。
IEA相關官員日前表示,在氣候變化方面,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MVR檢測,應由IEA來承擔,因為只有IEA才有能力對所有國家的能源電力數據進行統計分析。IEA也可以幫助其他國家應對突發性的能源安全問題、能源危機等,因此有專家建議,目前可以加強和擴展IEA的職責和功能,甚至可以把它變成WEA,即世界能源機構。
未來能源消費、氣候變化行動以及環境保護的中心都正在向新興發展中大國特別是中國偏移。根據IEA的數據,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2007年已超過美國,比2000年翻了一番;中國在2009年消費22.52億噸石油當量,相比美國石油消費總量21.70億噸高出4%。如果按照一次性能源消費來測算(參見下圖),中國、印度等新興發展中大國也開始接近主要發達國家水平。然而,中國、印度等國并非能源機構的成員國。為了應對性下降和職能削弱的兩大挑戰,IEA需要和中國建立新型關系。
鑒于中國經濟實力、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增長,特別是在金融危機之后的杰出成就,使得IEA和中國加強協調與合作成為大勢所趨。1996年10月,能源機構執行主任羅伯特?普利德爾(RobertPriddle)訪華,與中國政府簽署了《關于在能源領域里進行合作的政策性諒解備忘錄》。
IEA當前工作重點集中于氣候變化政策、市場改革和能源技術合作,以及將其活動范圍擴展至世界其他地區――特別是像中國、印度、巴西、俄羅斯與石油輸出國組織國家這樣的能源消費和生產大國。中國參與IEA的機制建設,無疑有助于IEA*能源治理的缺失。
首先,中國進入多邊共同行動有利于能源安全。應急反應機制是IEA的重點,也是集體能源安全保障體系的核心,而這個核心有賴于多邊行動合作模式,也就是參與各方按照IEA特定的順序、規則,采取措施、實施政策,以實現共同目標。
IEA關于國家戰略石油儲備的數量及共同釋放的規定、關于“zui低保護價”的規定、在能源技術方面的共同研發等,都屬于多邊行動合作模式的范疇。能源機構成員國包括美國、日本、德國等石油儲備在90天以上的有26個國家,這些國家在非常時刻可實行“緊急石油分享計劃”,以保證以石油為中心的能源供應穩定。
美國的能源戰略主要是通過建立能源機制和鼓動能源需求國家建立戰略儲備,并控制世界能源市場,為經濟發展獲得了穩定的能源供給。2005年在美國發生“卡特里娜”颶風時,為了維護油價穩定和防止石油緊缺,能源機構所有成員國一致同意動用戰略石油儲備,為期30天,總計投入市場的石油將達6000萬桶。
中國是zui重要的能源生產和消費國,參與IEA緊急共享體系,在石油供應不穩定的時期同IEA成員一起采取行動,可以有效維護能源安全。
目前,中國與IEA在石油安全及石油儲備方面也開展了一系列的對話和合作。該機構的規劃、機制符合市場準則和慣例,值得中國學習。
其次,中國參與能源治理有助于推動氣候談判。聯合國在坎昆會議期間發布的研究結果強調,為將升溫限制在2度以內,避免人類氣候災難,需要削減近60%的排放,由于各自的國情、立場和利益不同,氣候變化和經濟發展的矛盾錯綜復雜,只有中國的參與,IEA才有可能在氣候變化治理扮演重要角色。
根據《坎昆協議》,發展中國家的自主減緩行動和發達國家的減排行動都需要接受三可(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IEA已經表示將會承擔檢查和落實“三可”的責任。為了協調世界各國完成坎昆協議的數據監測和分析,IEA離不開中國的支持和參與。
正如IEA總干事田中伸男所述:“如果不與中國進一步地密切合作并交換意見,就不能在能源安全和地球環境問題上取得充分有效的成果。”
由于中國不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成員國,因此就沒有資格加入到能源機構中去。盡管能源機構總干事田中伸男不止一次表示,由于中國、印度等亞洲國家的能源需求增長迅猛,可以考慮吸納中印加入該組織。
但是由于加入IEA的門檻過高,除了首先加入到OECD之外,還要在IEA中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中國在加入IEA一事上一直抱著量力而行的態度。
然而,中國作為世界能源需求大國,需要與社會展開合作,積極參與能源治理不僅可以保證充足的外部能源供應,也有助于中國國內能源問題的解決。
目前,中國能源合作主要存在四個主要領域,即能源地緣政治上,可維護產油和輸油地區的安全與穩定;能源市場上的有序運作上,能源合作可引導石油價格;在能源技術方面,可合作石油勘探技術、能源節約與增效以及與能源相關的環境保護治理;在能源機制領域不斷融入和參與。
中國能否加入IEA,實際上是一個國家在機制內的權利與義務平衡的問題,沒有哪個國家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或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中國需要慎重地權衡利弊,力爭達到權利與義務的平衡。在目前尚不能加入IEA的情況下,中國與IEA的合作可以考慮采取具有現實可能性的方式進行:以非成員國身份參與其某些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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